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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辦法

活動辦法

 

2026桃園購物節「桃金計畫」登場!至桃園13區消費並登錄發票,天天抽寶藏好禮;至特約店家參與集章,週週抽專屬獎品。最後還能抽千萬現金與豪華名車等大獎,邀請各路好手即刻出發,下一個千萬贏家就是你!

一、 【活動發票登錄與集章期間】

(一) 全城淘金熱:發票登錄活動

1、活動時間:自115年8月1日(六)起至115年10月31日(六)止。
2、活動有效發票「開立」日期:自115年8月1日(六)起至115年10月31日(六)止,前述期間所開立的發票均可被認列。
3、活動有效發票「登錄」時間:自115年8月1日(六)起至115年11月5日(四)23:59止。登錄發票截止時間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及桃園市民卡APP系統主機時間為準。

(二) 桃金採礦站:指定店家消費集章活動

1、【主題一:觀光工廠採礦站】指定期間:115年8月1日(六)至115年8月30日(日)。
2、【主題二:桃金好禮/好店採礦站】指定期間:115年8月31日(一)至115年9月27日(日)。
3、【主題三:商圈/市場採礦站】指定時間:115年9月28日(一)至115年10月31日(六)。

(三) 活動有效發票登錄及集章參與期限如有變更,依活動官網公佈為準。逾期未登錄或填入資料不正確者皆無法參加。不符活動辦法相關規定者,即便獲獎仍將依未符合規定部分,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四) 完成發票登錄後,所登錄之相關資料即無法再行修改,如資料有誤,需先刪除該筆發票登錄資料後,再重新登錄一次。(本項僅提供手登發票方式之資料,雲端載具發票及QRcode掃瞄登錄之發票恕不提供更改)

(五) 已獲獎之發票不得重新登錄。

二、 【活動參與說明】

(一) 全城淘金熱:發票登錄活動

1、於活動期間內,自然人在登記營業地點於桃園市區域範圍內任一合法設立店家(包含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及稅籍登記在桃園)消費並取得統一發票,即可至桃園市市民卡APP註冊成為會員,登錄相關發票資料,完成後即可取得抽獎序號。
2、單筆發票金額滿100元,即可得到1組抽獎序號。(例:單筆消費滿200元,可得到2組抽獎序號,以此類推,單筆消費發票最高上限可得600組抽獎序號)
3、民眾只要前往2026桃園購物節特約店家消費,單筆發票消費金額滿100元,即可獲得2倍抽獎序號。(例:單筆滿100元,可得到2組序號,以此類推,但單筆消費發票可得最高抽獎序號上限仍維持600組)
4、特約店家於活動期間報名成功後,自2026桃園購物節活動官網公告日起生效,民眾於當日00:00起至該店消費並登錄發票,即享有2倍抽獎序號。

(二) 桃金採礦站:指定店家消費集章活動

1、本項活動指定店家分為三大主題:觀光工廠、桃金好禮好店、商圈/市場(店家名單詳見2026桃園購物節活動官網)
2、於活動指定期間,集章方式如下:

(1) 在指定觀光工廠內消費滿100元,以桃園市市民卡APP集章系統,進行QR-Code掃描,將可兌換1組抽獎序號。
(2) 在指定店家消費滿100元(桃園好禮好店/商圈/市場等),以桃園市市民卡APP集章系統,進行QR-Code掃描,即可獲得1點,集滿3個點數,將可兌換1組抽獎序號。

3、上述活動,一個帳號每日至多可掃碼登錄3次,一個帳號每店每日限掃碼登錄1次。

三、 【發票登錄說明】

(一) 參與本活動須以手機下載桃園市市民卡APP,並完成桃園市民卡會員註冊(包含填寫完整個人資料註冊成為會員,依操作說明完成註冊),並請確認手邊持有之發票內容及金額與活動辦法相符。

1、傳統發票
手動輸入發票資訊,登錄資訊應包含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賣方統一編號、消費金額等基本資料並依流程內容完成登錄程序。
2、電子發票
使用桃園市民卡APP掃描登錄功能,掃描發票QR-Code完成發票登錄程序。如無法掃瞄,可改採用手動輸入,相關輸入步驟如同傳統發票輸入說明。
3、雲端發票(載具輸入,無列印紙本)
若民眾消費當下,已將當下使用的電子發票載具歸戶至財政部雲端發票平臺,且滿足條件「已是桃園市民卡APP會員+同意綁定財政部雲端發票」,則該發票資料就能自動匯入活動系統中,紀錄發票消費金額進而參加抽獎。


(二) 桃園市市民卡會員註冊時,需提供真實完整的姓名、手機號碼、email、身分證字號(外籍人士可填寫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及戶籍地資料,並自行設定密碼。姓名與身分證件資料填寫必須與身份相關證明文件上所載內容一致。

(三) 參加者須保證所登錄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並為本人資料,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通知等情事及中獎機會損失等,視同自行放棄中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四) 以自然人參加本活動之發票不得開立統一編號。 

四、 【抽獎方式】

抽獎方式以活動官網電腦系統隨機選取抽獎序號,得獎名單以活動官網公布為準,抽獎主題規劃如下,獎項資訊將陸續於活動官網發佈:
(一) 全城淘金熱:發票登錄活動

1、【天天桃金抽】115年8月~10月期間,共抽92次。
2、【週週採金抽】115年8月~10月期間,共抽13次。
3、【月月煉金抽】115年8月~10月期間,共抽3次。
4、【壓軸煉金抽】115年8月~10月期間,共抽1次。
加碼項目
5、【桃金開採抽】115年8月1日~8月31日期間,早鳥開採抽1次。
6、【桃金市民抽】115年8月~10月期間,桃園市民專屬抽,共抽3次。
7、【桃金旅人抽】115年8月~9月期間,外縣市賓客加碼抽,共抽1次。
8、【桃金飛行抽】2026台灣設計展舉辦期間,共抽1次。


(二) 桃金採礦站:指定店家消費集章活動

於115年8月~10月期間指定店家完成消費集章兌換摸彩券,共抽13次。

(三) 「天天抽、週週抽、月月抽」每次抽獎可參加之抽獎序號,統計至抽獎前三日23:59以前登錄累積之序號。

(四) 每張發票限一次中獎機會。【舉例說明】張先生有一張發票配10個序號,天天抽已中獎,該張發票10個序號都不會再中任何獎。

(五) 同一類獎每人限一次中獎機會,【舉例說明】王小姐有100張發票,有1張已抽中天天抽,其餘99張發票天天抽都不會再中獎;但若符合週週抽、月月抽、壓軸抽、加碼活動之抽獎資格發票,可繼續參加抽獎。

(六) 登錄金額單筆滿100元即可得到1組抽獎序號,惟可能因會員主動刪除發票,系統將重新單筆登錄金額及產製抽獎序號,進而影響發票與抽獎序號之間關連性。已獲獎之發票不得重新登錄,若有中獎視同無效。

(七) 上述活動將採現場抽獎並請機關政風單位或企業法務、律師進行見證。所有項目之得獎名單經主辦單位、律師或企業法務、政風單位審核確認後,將於桃園購物節活動官網、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及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臉書等平台公布。

(八) 主辦單位遇有活動時得調整抽獎時間、地點,並於活動前一日於活動官網另行公告抽獎時間及地點。

五、 【領獎說明】

(一) 中獎名單於抽獎後,經主辦單位核對後將於「桃園購物節」官網最新消息公告中獎資訊。

1、全城淘金熱(消費發票登錄):於桃園市民卡APP發票登錄頁面顯示中獎,桃園購物節活動小組將同步寄發中獎通知至得獎者會員註冊時所留之E-mail信箱,中獎者應於公告日次日起14日內,於桃園市市民卡APP填寫領獎資訊,並由桃園購物節活動小組審核。
2、桃金採礦站(消費集章):桃園購物節活動小組將寄發中獎通知至中獎者會員註冊時所留之E-mail信箱,中獎者應於公告日次日起14日內,下載中獎通知所附之「領獎應備文件」附件檔案,並印出、填寫、拍照,mail至桃園購物節活動小組審核。
3、 審查無誤後,活動小組將E-mail信件通知領獎,中獎人應於領獎通知次日14天內,持「領獎應備文件正本」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14-3號4樓,桃園購物節活動小組辦理臨櫃領獎。
4、 若中獎發票、領獎憑證不符合活動規定、逾期領取、發票遺失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如因聯絡資料填寫不全或不實以致無法聯絡者,亦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
5、 領獎方式:由中獎人至桃園購物節活動小組(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14-3號4樓)或主辦機關指定其他地點辦理領取。如需改採郵寄方式領獎,郵寄費用需由中獎人自付,詳細辦法依官網公告為準。


(二) 領獎應備文件:

1、得獎者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核對身份)及至正反面影本。
2、中獎發票正本(桃金採礦站中獎人免付):發票均須可清楚辨識發票資料,任何資料無法辨識、過期、殘缺、不全、偽造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中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雲端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或雲端發票APP查詢,並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列印。
3、贈品兌獎領據單(發票登錄中獎者免附,請下載列印後確實填寫)。
4、得獎者如為未成年人(未滿18歲)須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身分證影本委託代領者:

a.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請下載列印後確實填寫)
b.代領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得獎者之聯絡與寄送,以註冊本活動所填寫之資料為主。參加者填寫領獎應備文件請務必確認相關文件之資料無誤,如有寫錯文字,請重新列印填寫,切勿以任何形式進行塗改。若因資料填寫不實、不完整或不正確而造成無法聯繫、寄送或寄送錯誤等問題,則視為放棄權益並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6、汽車、機車等獎項領獎需配合主辦單位指定之日期及地點進行領取,如需更改至指定地點交車,需自付相關移車費用,得獎者如為未成年人(未滿18歲),需一併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代為領取。
7、中獎獎項如有其他衍生費用均由得獎者自行負擔,包含但不限於扣繳、過戶費、規費、領牌費、手續費、保險費、運送費其他相關稅額及費用,如得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則視同放棄並應自行負責。
8、除部分獎項配合主辦單位之規定由廠商出貨送達(出貨地點僅限台、澎、金、馬等地區),其餘獎項將以親領方式辦理。
9、領獎時間為公告領獎期間內每週一至週五,上午10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領獎地點為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14-3號4樓,桃園購物節活動小組(地平線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0、本活動得獎人之獎項領取,需以主辦單位所定期限內領取完畢,逾期者將視為放棄權益並應自行負責,商品所有權將回歸主辦單位。
11、發票登錄中獎者屬下列情況者,即取消中獎資格。

(1) 發票的消費時間非 115年8月1日至 115年10月31日。
(2) 發票的消費地點非於桃園市設立登記之業者開立。
(3) 發票登錄金額與發票正本金額不符者(即因錯誤金額導致多產生序號而中獎者及取得不符規定數序號者)
(4) 發票登錄號碼與發票正本不符。
(5) 中獎者無法提供發票正本時,視同無效中獎。(發票定義解釋規定依照財政部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辦理,補印之發票視為無效)
(6) 消費發票登載企業統編者不得參與本次活動,若有中獎視同無效。
(7) 公家機關單位之統編發票不得參與本次活動,若有中獎視同無效。
(8) 公司行號消費取得之發票,及個人水、電、瓦斯、電話費、網路費、各式租屋租金等經常性支付款發票不得參與本次活動,若有中獎視同無效。
(9) 中獎者若為中獎發票或集章店家負責人本人、配偶、三親等內之親屬、家屬,或與該店家有受僱、承攬關係之人員,或其業務往來之廠商等,並經主辦機關認定屬不合理之交易型態者,均視同中獎無效。

12、「桃園市民專屬抽」與「外縣市賓客加碼抽」得獎人需依活動設計規定,依戶籍登記所在進行辨別,如與主題設定對象不符者,均視同中獎無效。
13、中獎人無法依領獎規定時限內完成領獎者,將取消中獎資格。
14、於桃園市民卡APP綁定之雲端發票,發票登錄後捐贈發票不影響本活動中獎兌換。
15、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

(1) 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中獎人需依規定繳交相關領取文件(領獎憑證、身分證正面、反面影本),獎項價值將納入中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以利辦理申報中獎扣繳憑單作業,不同意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2) 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末滿18歲之未成年人,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3) 外籍人士不分中獎金額皆需負擔20%機會中獎稅金,如在台待滿183天可依規定辦理退稅(出示居留證、出入境證明證明)。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4) 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50元(含)以上之現金獎項,且選擇提領現金(含匯款)方式,中獎人須先負擔0.4%印花稅金。若選擇開立支票,則無需繳納印花稅金,中獎者可選擇親領或郵寄(自付郵寄費用)。若得獎者不願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5) 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六、 【注意事項】

(一) 發票登錄截止時間為115年11月5日(四)23:59止,不在此時間範圍內完成登錄者,不具中獎資格,惟主辦單位得視活動辦理情況調整發票登錄截止時間。

(二) 消費日期非115年8月1日(五)起至115年10月31日(六)期間者,不具中獎資格。

(三) 中獎人應為會員本人,且不得要求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協助中獎人將獎品轉讓予第三人。

(四) 傳統式發票(長條型)若因消費品項多而產生多張發票時,登錄最後一張有總金額之發票號碼即可,然兌獎時仍需提供全份完整發票,請務必妥善保存登錄發票。

(五) 中獎者已瞭解並同意主辦單位於活動官方平臺公布中獎者部分資料以供兌獎使用,如登錄資料不全、不實或違反本注意事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且保有依法律途徑追究不當行為之權利。同時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將參加者之資料(如:姓名、手機)作為抽獎管理、活動通知等使用。

(六) 參加者於登錄資料時,即同意接受2026年桃園購物節活動(115年桃園商業消費活動行銷推廣委託服務案)各項辦法規定,且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相關平臺、平面或其他媒體公布中獎名單;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蒐集參加者的資料(個人資料包含姓名、手機、身分證字號等)作為抽獎管理、活動通知等使用。參與本活動之會員須詳細閱讀,並視為了解與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抽獎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不得異議,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

(七) 參與本活動並抽到重大獎項之中獎者,主辦單位得要求其出席系列活動公開場合,以確保其公信力及中獎者確實領獎之事實。

(八) 抽獎日期及得獎公告日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抽獎或公告時,主辦單位將於該不可抗力因素消滅後辦理抽獎或公告。

(九) 本活動之獎品以實物為準,網頁使用圖片僅供參考,中獎人不得要求更換顏色、規格、轉讓或折換成現金,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中獎獎項日後之使用保固與維修,本執行單位概不負責。獎項經兌換、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自行拋棄、毁損,恕不補發獎品。

(十) 如有任何因電腦病毒、程式錯誤、駭客、網路、電話、技術…等,或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執行單位之事由(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上原因),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是因而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辦識或毀損之情況,或是造成本活動未如預期之規劃執行,致使侵害或影響其他會員權益、活動公平與正當性…等情事,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一) 參與活動之會員,如有違反本活動各項規定,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擧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利立即取消其中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十二) 凡惡意擾亂活動者,取消登錄資格,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並將視情況與登錄者聯繫以確認發票明細。

(十三) 如因會員資料不全導致無法聯繫進行確認,且該筆發票明細資料有惡意擾亂之嫌疑時,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直接取消該筆資料。

(十四) 已中獎序號所對應之發票內容,恕不得修改已登載資料。

(十五) 活動辦法載明在本活動官網中,主辦單位保有隨時更改活動細節(參加方式及贈品內容、數量等)之權利,參加者同意完全依照及遵守本活動之更動決定,絕無異議。活動辦法如有更動,將以活動辦法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十六)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依民事法律相關規定辦理,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內容之權利,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中獎權益之中獎者的中獎資格。修正訊息將於本平臺上公布為準,不另行通知。